关于表彰我校2016~2017年度“先进妇女小家”的决定

发布时间:2017-10-31浏览次数:228

沪海大工字〔2017〕27

 

各部门工会:

根据我校妇委会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《关于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“妇女小家”交流展示及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20171027日召开了女工委扩大会议,对我校2016~2017年度基层组织“妇女小家”进行考评。

依据部门申报、基础建设和特色工作介绍、无记名评分,文理学院、交通运输学院、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机关、图书馆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法学院、港湾校区等8个部门被评为我校2016~2017年度“先进妇女小家”;外国语学院、商船学院、物流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、基础实验实训中心、后勤中心、杂志总社、产业联合、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等10个部门获得上海海事大学“合格妇女小家”称号。

校工会决定,对上述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 

上海海事大学工会

2017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