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九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10-06浏览次数:667

沪海大委办字[2011]7号

 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;

高技院、港湾学校党委:

经党委同意,现将《关于开展第九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好第九批“传帮带”活动,促进师资队伍建设。

 

附件:关于开展第九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

2011年10月8日

 

 

 

主题词:师资  岗位培训  通知

抄送: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;校内各部门

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  2011年10月8日印发

 

 

关于开展第九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

 

  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师德风范,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,校妇委会、工会、人事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 九批拜师结对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人员

导师:具有副高以上职称、政治素质好、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。

青年教职工:35岁以下的教职工(以新进教职工为主)。

二、活动方式

    由导师与青年教职工结成一帮一的对子,目的使青年教职工在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职业道德等方面在导师的指导、帮助下,更快地成长。

三、结对时间

结对子活动时间为二年,各对子要确定培养目标,填写培养计划登记表,到期由妇委会、工会、人事处组织成果登记、交流以及优秀导师的评比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对结对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导师,在“刘浩清”师资培养奖的评选中,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。

本次活动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由部门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具体组织,望各部门积极参与。

 

附件:上海海事大学“传帮带”结对子(第九批)培养计划登记表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妇委会、工会、人事处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