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校工会、妇委会《关于评选2014-2015年度“上海海事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10-30浏览次数:543

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,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,促进家庭和睦进步。我校工会、妇委会将以和谐校园、幸福伉俪为主题,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“上海海事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女方为我校的教职工,在校工作两年以上;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育工作者,且婚龄在十年以上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遵纪守法,为人师表,具有良好的思想、职业道德素养。

2爱岗敬业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参与上海教育综合改革、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,在本单位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

3夫妻平等,携手共进;互帮互学,和谐发展。

4家庭幸福美满,敬老爱幼,科学教子,邻里和睦互助

三、评选方法

1各部门按评选条件可推荐1对夫妇参加评选,以女方所在部门推荐为主。

2各部门于1120日前将“推荐表”(附后)一式二份交妇委会办公室,电子版发数字化平台(992680邮箱)。推荐表中要求填写被推荐人近两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。“详细事迹”请另附1000字文字材料。

3我校将评选出10对“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,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2对夫妇参加“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和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的评选(按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有关文件要求推荐)。

4由妇委会、工会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我校妇委会将2016年“三八”妇女节期间对被评选为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42015年度上海海事大学“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称号,并颁发证书、奖品。

 

    附件:上海海事大学“比翼双飞模范佳侣”推荐表

 

妇委会 工会

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