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“妇女小家”交流展示及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0-09浏览次数:42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根据《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建设“妇女小家”考核评比和实施办法》(以下称《办法》)的规定,校妇委会将于近期开展20162017年度“妇女小家”的考评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“妇女小家”评比申报办法

1、各部门女工委依据《办法》规定的考核内容,对照本部门20162017年度的工作,自愿申报,并填写《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建设“妇女小家”考核表》(附件1)及总结材料(附件2

2、申报先进妇女小家的部门,填写《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建设“妇女小家”考核表》(附件1)、《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“先进妇女小家”申报表》(附件3),并附申报材料(1000字左右)(附件4)。

3、所有材料申报截止日期:1023日。

二、考评办法

1、根据妇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参与情况、基层信息的上报、例会出席情况等测评。

2、听取“妇女小家”申报部门的报告,并由校妇委会委员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依据申报材料进行集体评议。

3、“先进妇女小家”评比限时7分钟,不参加先进评比的限时5分钟。“妇女小家”评比主要介绍本部门建家工作和特色工作。推荐采用PPT等方式图文并茂展示。

4、综合以上测评结果,于1027830在图书馆B913会议室举行考核评比会,并现场公布评比结果。

三、校妇委会将按《办法》的规定对获得20162017年度校“先进妇女小家”称号的部门给予奖励。

 

附件1: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建设“妇女小家”考核表

附件2: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建设“妇女小家”总结材料

附件3: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“先进妇女小家”申报表

附件4:上海海事大学基层妇女组织“先进妇女小家”申报材料

妇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9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