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9-04浏览次数:10

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 

 

      沪海大委办〔20233

 

各二级党组织;

校内各部门:

经党委同意,现将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促进师资队伍建设。

 

附件: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

 

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27

 

 

 

关于开展第二十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

 

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进一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提高学校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师德风范,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,传承学校优势和特色,校工会妇委会、人事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十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结对子人员

导师:具有副高(副处)以上职称(职务)、政治素质好、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。

青年教职工:35岁以下的教职工(以新进教职工为主)。

二、结对子内容

由导师与青年教职工结成一帮一的对子,在导师的导、帮助下,促进青年教职工在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职业道德等方面成长

在导师的指导下,青年教职工深入理解《上海海事大学学科发展指导意见》、《上海海事大学有组织科研实施指导意见》《上海海事大学本科专业聚焦特色建设发展指导意见三个文件,以特色化办学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涵,主动聚焦、主动适应、主动作为。

 

三、结对时间

结对子活动时间为二年,各对子要确定培养目标,填写培养计划登记表,到期由工会妇委会、人事处组织成果登记、交流总结,并给予一定的鼓励。对结对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导师,在“刘浩清”师资培养奖的评选中,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。

、结对子活动组织

结对子活动在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由部门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具体组织,青年教职工和导师在11月10日之前填写培养计划表,二级党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由二级部门工会女工委提交校妇委会。

 

 

附件:上海海事大学“传帮带”结对子培养计划表 

 

上海海事大学工会

上海海事大学妇委会

上海海事大学人事处

 202310月27

 

抄送: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工委,上海市教育工会女工委

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 2023102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