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        

发布时间:2025-03-31浏览次数:10

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      沪海大委办〔2024〕4号

 

各二级党组织;

校内各部门:

经党委同意,现将《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促进师资队伍建设。

 

附件: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的通知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

  2024年10月29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批传帮带结对子

活动的通知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进青年教职工的职业发展,以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。校工会、妇委会、人事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十二批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结对子形式

导师与青年教职工1对1结对;时间周期二年。

二、结对子内容

(一)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

发挥“传帮带”思想政治引领作用,引导青年教职工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,潜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,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(二)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,提升教育管理水平

发挥“传帮带”以老带新、薪火相传的育人作用,引领青年教职工聚焦学校办学目标和高质量发展内涵,主动适应、主动作为,提升教育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业务水平。

三、结对子人员

导师:具有副高(副处)以上职称(职务)、政治素质好、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的教职工。

青年教职工:3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(以新进教职工为主)。

四、结对子工作流程

由个人申报,各二级党组织遴选推荐,活动组织部门审核备案;学院(部门)跟踪管理结对子工作,定期组织交流、提供支持、跟踪反馈;活动组织部门组织成果登记和交流总结,并给予一定的鼓励。

对结对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导师,在“刘浩清”师资培养奖的评选中,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。

五、结对子申报程序

1.符合条件的结对子对象填写《“传帮带”结对子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,提交纸质版3份(含电子版)。

2.学院(部门)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进行预审鉴定,确定推荐人员,填写《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11月12日(星期二)16:00前报送材料。报送要求:

1)培养计划表:纸质版(二级党组织盖章)、电子版;

2)推荐汇总表:纸质版(二级党组织盖章)、电子版;

3)纸质版送至图书馆B907-1室,电子版发邮箱<013425>。

3.活动组织部门审核后,正式公布结对子名单。

 

附件:1.上海海事大学“传帮带”结对子培养计划表

2.上海海事大学“传帮带”结对子推荐汇总表

 

校工会

妇委会

人事处

2024年10月29日